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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管条例立法今天听证
 
物管条例立法今天听证
 
为广东人大历史上的第三次立法听证会,19名陈述代表来自业委会、房地产公司、物管等领域
 
  本报讯(记者 田霜月 实习生 刘思敏)《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的立法听证会将在今天下午2时30分举行,这是广东人大历史上的第三次立法听证,除了将有来自全省的200多名听政代表参加外,还将有19名陈述代表来自业委会、房地产公司、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协会、律师事务所、立法专家等各相关领域。
 
  据了解,此次关于物管条例的听证会是省人大常委会实施立法听证会措施以来的第三次,前两次分别是1999年关于建筑招投标的听证会以及2004年关于爱国卫生条例的立法听证。省人大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解释说,物业管理条例涉及千家万户市民的切身利益,省人大常委会已经就条例进行了两次审议,11月底将进行三审,在交付表决前,进行立法听证,非常有必要。
 
  听证会的公告发布以来,报名者踊跃,大部分是业主和各小区业委会的组成人员。为了体现听证会的广泛性,省人大常委会发动了全省21个地、市级人大组织人员来参加听证会。此次听证会议程分为陈述阶段、辩论阶段以及最后的总结;在辩论阶段,所有与会人员都可以举手发言,时限3分钟。主要讨论内容设定为物业管理条例中最受关注的5个议题,包括住改商、房中房以及小区车位车库等。
 
  听证会五大议题
 
  1.《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第五条关于基层组织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责的规定;
 
  2.第十三条关于筹备业主大会的规定;
 
  3.第二十六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产生和业主委员会委员职务终止的规定;
 
  4.第五十三条关于将车位、车库优先出售给本区域业主和优先出租给本区域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规定;
 
  5.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关于“住改商”、第三项关于“房中房”的规定及第六十六条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陈述代表名单
 
  伍嘉穗   广州市海珠区雅景苑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筹备组主任
 
 
  颜雪明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马悦     新世界物业公司总经理
 
  邹家健   深圳福田区景洲大厦业主委员会主任
 
  丁剑清   广东圣和胜律师事务所律师
 
  雷华     广州市物业管理研究会副秘书长
 
  梁胜广   荔湾区港丰大厦业主委员会主任
 
  赵绍华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律师
 
  黄日灵   广州市荔湾区康王商业城业主
 
  张朝德   广东宏德科技物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夏林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江南新村业主委员会委员
 
  习建华   广州奥林匹克花园业主委员会委员
 
  李卓章   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长
 
  宋红成   美林基业集团风险管理中心总监
 
  温必潜   广州粤华物业有限公司行政人事处总监
 
  庄伟燕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
 
  谭婕     江门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
 
  钱东奇   棠德花苑业主代表大会代表
 
  鹿钦连   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法律顾问
 
本文摘自《南方都市报》
 
发 布 者:  admin 添 加 时 间:  2008-11-3 点 击 数: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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