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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细则或年内出台
 
珠三角农村集体用地50%隐性流转,广州正在摸查宅基地房产权
 
广州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细则或年内出台
 
  广东率先流转
 
  广东2005年就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但实际操作中,公开流转的农村集体用地量非常小,大部分集体土地流转是隐性进行的。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和广州市国土部门了解到,广东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方面早有尝试。目前,广州正在摸查全市宅基地房产权情况,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实施细则也有望在年底出台。
 
  广东率先试行土地流转
 
  广东2005年就出台了“流转”办法。据统计,珠三角通过隐性市场流转方式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实际超过集体建设用地总量的50%,在粤东、粤西、粤北等地,这一比例超过20%.
 
  广东省国土部门相关人士指出,这种自发性的隐性流转带来许多问题,如随意占用耕地出让、转让和出租用于非农建设,造成耕地占补不平衡,危及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实现和国家的粮食安全,以及低价出让、转让和出租农村集体土地,造成集体资产的不断流失等问题。
 
  宅基地流转上市可增住房供应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国土部门获悉,广州目前正在摸查农村宅基地房的产权情况。广州市国土部门资深人士认为,宅基地如果能够流转上市将可以增加市场上的住房供应,但前提是必须要产权明晰,这也是宅基地上市面临的主要困难。
 
  据介绍,广州目前已经完成了90%以上的集体土地确权,只有少部分村集体之间存在争议的土地还没有明确产权。但对于宅基地的房屋确权将面临着巨大的工作量,据初步摸查,广州某个行政区的宅基地房就有几十万套。
 
  广东省土地学会资深人士指出,只有实现宅基地的流转交易,才可以真正体现土地和房子的价值,是对农民利益的保障。此外,还可以促进土地的集约集中利用。据介绍,伴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广东省农村人口在过去十年间减少了1600多万人,但宅基地房却不减反增,由于不能流转交易,很多住房都被空置,影响了土地和房屋的盘活。
 
  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或将调整
 
  广州市国土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州正在制定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实施细则,预计今年底或明年初就会出台。
 
  据介绍,广州这几年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主要形式是债权债务的合同流转,买来房子只能出租。另外,由于集体建设用地的产权不够明晰,大的投资项目就不敢放在这里,这已经对经济发展构成负面影响。
 
  记者从广州市国土部门获悉,去年就曾举行听证会的农民征地补偿新标准也将会跟随十七届三中全会带来的最新政策动向进行调整,有可能增加新的政策性补偿。此外,《广州市农村经济发展留用地管理办法》也有望在年底出台。
 
(本文摘自《南方都市报》)
 
发 布 者:  admin 添 加 时 间:  2008-10-14 点 击 数: 1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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