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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国土局发布住房困难家庭名单,力争1年内解决2727双特困户住房问题
 
  • 市国土局发布住房困难家庭名单,力争1年内解决2727双特困户住房问题
    广州市十区共有44516户家庭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昨日发布了这些家庭的名单,并提醒未提出廉租房保障申请的家庭尽快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填写申请表。至于几时可入住廉租房,尚未有时间表。但是,今年发现的2727户双特困户的住房困难将力争一年内解决。
  
    去年底至今年3月,广州在市辖10区广泛开展了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其中有44516个家庭入户调查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昨日公布的各区名单中,越秀区、荔湾区和海珠区符合条件家庭共有36101户,占全市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家庭总数的81%.住房家庭呈现集中分布在老城区的特点。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在调查中发现,在租房需求方面,住房困难家庭租房区域意向集中在海珠、荔湾、越秀和白云区,所需租房的最小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户型以两房为主,承受的最高租金集中在300元以下,其中以200元以下居多。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表示,将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实际需求扩大廉租住房建设规模,确保实现城市双特困户“当年新增,当年解决”,主要通过利用现有可以使用的廉租房源、在直管公房中挖潜、发放租赁补贴等形式,由市区分工负责联动,力争用一年左右时间全部解决今年发现的2727户双特困户的住房困难。
  
    根据广州市廉租房相关管理办法,申请廉租房要按照评分轮候,住房条件越差,结婚时间越长等因素都可以获得加分,能够尽快住上廉租房。按照广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年-2012年),在规划期内,广州市将建设廉租住房1.82万—2.16万套、建筑面积达91万—108万平方米。
  
    ■调查数据
  广州有44516个家庭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
  81%家庭集中在越秀、荔湾和海珠区。

  所需租房最小40平方米以上,以两房为主,可承受最高租金在300元以下。

 

                                             本人摘自《南方都市报》

 
发 布 者:  admin 添 加 时 间:  2008-10-10 点 击 数: 1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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