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绝对不能流转进城”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副部长徐小青
接受本报专访表示土地流转不意味着占农民地变得名正言顺
针对十一届三中全会有关农业改革发展的议程,本报昨日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副部长徐小青作了专访。他表示,媒体目下的炒作并不符合实际,三中全会在土地流转上是完善和深化,“原先我们讲的是十五年不变,三十年不变,现在讲这个‘双层经营体制’长久不变。”
土地问题的主线还是稳定
南都:您预计此次三中全会会在哪些方面实现突破?
徐小青:十七届三中全会最主要的是以农村改革为主题,总的是在十七大的政治路线下召开的,正好今年是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一是回顾三十周年的历程,另外也总结农村改革三十周年的成就和经验,也会提出下一步推进改革的一些政策要求。
南都:目前我国农村发展出现了哪些与以往不同的“新形势”?这些新形势为我国农村改革提出了哪些新的要求?
徐小青:这次改革的方向还是十七大作出来的规定,在“学习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指导下,比如说推进一下以前我们改革不到位、还有未启动的部分。
南都:此前有人推测,在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方面将态度明确,比如允许农民转包、出租、转让、互换、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并鼓励适度规模经营等。
徐小青:对于土地流转问题,媒体炒作得很厉害,实际上这次推进农村改革是全方位的,里面包括很多内容,比如规范、细化我国支持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这是一个大方面。刚才你提到的土地问题,其主线还是要稳定农民和土地的关系。胡总书记9月30日到小岗村讲得非常明确,让农民吃了一个定心丸。“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不仅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还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要根据农民的意愿,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这里的意思很明确,第一个就是稳定,这是党中央一贯的政策。
促进流转,也是根据农业生产的需要,适应新的形势,主要是针对实践中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也是由于农村农业生产技术的进步。中央这个政策是一贯的,一直是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度规模经营。
土地流转主要是在农户之间
南都:以后耕地是否能流转进城呢?
徐小青:绝对不能这样。人们现在对农地的流转问题考虑的角度是不同的。有人认为:好,你改了,那我以后可以占农民地了!我们城镇发展需要地,土地允许流转了,我就能名正言顺占农民的地了。而我对土地流转的理解是,流转主要是在农户之间的,还有一部分非农用地也可流转,但也是属于农村的集体用地。比如说你要探索它怎么进入市场,土地进入市场也是为了增加原来土地所有者的收益,让农民能够分享经济增长、城市化、工业化导致的农村地区二、三产业发展的成果。
统筹城乡发展大思路,党在寻求支农惠农政策的长效化,建立长效机制,另外还有一些改革是需要明确的,比如刚才说的土地流转制度,不是说没有问题啊,我们在探索土地经营流转制度的建立,让农民能够分享我们的改革成果。再比如怎么建立农村金融体系,为农民的生产生活提供足够的金融服务,这个现在才是大问题。
三中全会是一个全方位会议
南都:据说这次农村金融改革会有大突破。
徐小青:突破也说不上,就是继续推进吧。我想在这个方面最大的是要加强政策性金融对农村金融的支持。再有,三中全会肯定会提出如何扶持农村合作社的问题,巩固发展村民自治的问题,村镇两级政府为农民提供公共服务的问题,在基层怎么建立社会化服务的问题。这次三中全会是一个全方位的会议,要回顾历程,总结经验,再对未来的改革提出要求。
本文摘自《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