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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上海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1118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内容主要有两条:

一、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根据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二、对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个人购买住房涉及的契税,按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有关规定执行。

1、上海新政力度很大。如果按照房屋交易税费计算,非普通住宅的交易成本平均下降50%以上。

个人所得税。原政策,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以转让收入的2%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这次调整为1%。

个人出售住房增值税。原政策不满2年,按5%,非普通住宅即使满2年,也要按差额的5%征收。这次统一规定为满2年免征。

契税。原政策为:首套房90平方米及以下1%、90平方米以上1.5%,二套房无论面积多少都为3%。本次调整为:购买首套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征收契税;140平方米以上的,按1.5%征收契税。购买二套房,140平方米以上的,按1%;140平方米以上的,按2%征收。

2、上海本次政策调整的意图非常明显:促进房地产的交易和流通,特别是促进非普通住宅的消费。

作为中心城市,上海的政策具有指标意义。

——原来的房地产交易税收过重,已经成为制约因素。降低房地产交易的税收水平,短期虽然会减少地方的税收收入,但长期看有利于房地产的交易保持活跃。

——非普通住宅,改善性需求,已经成为中心城市房地产需求的重要增长点。上海本次政策的指向性非常明显。

3、随着房地产税收政策的调整和到位,本轮房地产政策就将告一段落了。

年末如何提振房地产市场的销售,房地产企业要靠自己的努力了。

 
发 布 者:  admin 添 加 时 间:  2024-11-19 点 击 数: 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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