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政策的终结和房地产税的到来
万众瞩目的《决定》,在7月21日正式发布。
房地产业内最关注的内容,是这么一段:
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或调减住房限购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
综合分析,有6点值得关注:
1、 房地产限购政策的终结。
“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或调减住房限购政策”,意味着城市政府已经可以自行决定限购政策的退出。包括几个一线城市和海南在内,还在实行限购的区域,大门迟早要打开。
2、 非普通住宅将受益。
“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直接令低密度(1.0容积率以下)别墅类产品,大面积(超144平方米建筑面积产品)的限制取消,包括契税等相关费用降低。
鼓励改善性需求,提倡“以旧换新”,促成了这个政策的出台。
3、 房地产开发融资,未来将以项目融资的模式为主。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建立,也有助于抑制房地产泡沫。
4、 商品房预售制度,将会逐步转变为现房销售。具体要看有关部门推进的力度,以及过渡期的安排。
5、 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将是未来几年的重点。双轨制的住房供应体系值得关注。
6、最后一条,房地产税要来了。
虽然《决定》中,只是说“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但谁都知道,房地产税这关键的一环,是必然要建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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