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房地产新政:令人看不懂
7月28日,合肥市召开房地产专题会议。推出了10项举措。
作为热点城市,曾经的“四小虎”之一的合肥,到底会出台怎样的房地产新政。令人十分关注。
然而,合肥的10条房地产新政,却有点令人看不懂。
1、大胆稳妥推进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
住建部年初提出,有条件的城市可试点现房销售。合肥先行一步了。
2、为避免公摊面积比例过大,要积极探索商品房销售按套内面积计价。
按套内面积计价,不是新事物。重庆早就是这样做的。合肥现在调规则,有点令人费解。
3、“城中村”改造是公益性项目,并非营利性工程,大胆探索土地供应“定向挂牌、协议出让”。
说实话,这一条令人吃惊。
上周,管理层刚刚推出《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
合肥无疑是推进城中村改造的特大城市。
然而,把“城中村”改造定义为公益性项目,非营利性工程。
这无疑是合肥的独特理解。按照这个定义,合肥城中村改造,要彻底走政府主导的模式。
且看看合肥城中村改造如何推进。
4、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运用“竞品质”机制,探索竞争性谈判出让方式,优先考虑“四没有”的优质房企:即没有项目“烂尾”、没有项目有“保交楼”任务、没有物业管理出问题、没有项目工程质量问题。
这一条,有两个要点:
第一, 定义了“四没有”的优质房企:即没有项目“烂尾”、没有项目有“保交楼”任务、没有物业管理出问题、没有项目工程质量问题。
这个“四没有”,属于新名词。开发商要小心了。
第二, 明确探索竞争性谈判的土地出让方式。倘居住用的地出让这样操作,似乎也有点不妥。
5、严密制度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共同监管,严防资金挪用。
这是合肥房地产新政10条中的最后一条。
看完这一条,大家终于看明白了:合肥这一轮的房地产新政,指导思想还是三保(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
不同的城市政府,房地产的发展思路各有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