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国企购地虚增土地出让收入成为被禁止行为
日前,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 财预〔2022〕126号 。
房地产圈内第一时间,就关注到了文件中的这一条:严禁通过举债储备土地,不得通过国企购地等方式虚增土地出让收入,不得巧立名目虚增财政收入,弥补财政收入缺口。
这个新规的出台,不是小事。将对第四季度全国土地市场产生重要影响。
2022年房地产市场转冷,土地市场由地方国企“托底”,已经不是秘密。
全国22个重点城市2022年第一轮土地集中出让的总金额中,央企占比为27%,地方国企占比为43%。第二轮土地出让中,央企占25%,地方国企占47%。
市场清淡的时候,地方国企平台在土地市场的作用很突出。而众所周知的是,卖地收入和地方钱袋子的关系是如此的密切。
瓜田李下,很难说清关系。
根据有关机构的统计,2021年以来22城集中出让的土地中,部分土地的开工进度明显慢于正常水平,有些干脆在晒太阳。
管理部门出台新规,针对性很强。
大家不要忘记了,从2021年开始,各地的土地出让金已经划归税务部门征收。
“严禁通过举债储备土地,不得通过国企购地等方式虚增土地出让收入,不得巧立名目虚增财政收入,弥补财政收入缺口。”分为三部分:
1、 严禁通过举债储备土地。这一条是早就有的规定,这一次加以重新强调,用了“严禁”字样。
2、 不得通过国企购地等方式虚增土地出让收入。这是明确的新规,也是房地产圈最为关注的。
3、 不得巧立名目虚增财政收入,弥补财政收入缺口。这是否意味着地方的“紧日子”的真正来临?
再看回财政部财预〔2022〕126号文,文件还强调:
1、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在坚持严控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情同时,要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持续整治违规收费行为,坚决防止收过头税,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不增加市场主体负担。
2、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各项减税退税降费政策,确保应减尽减、应退尽退,依法打击各种偷税、漏税、骗补等行为。
3、进一步规范地方事业单位债务管控,建立严格的举债审批制度,禁止新增各类隐性债务,切实防范事业单位债务风险。
作为房地产圈内人士,看完上述文件后,直接就能得出三点判断:
1、2022年的年末,不会收“过头税“。但除了各种减税退税降费外,该交的税要及时交。
2、地方国企“托底”土地市场的行为,将受到新规的影响。事实上,就算没有新规,这种行为也没有持续性。
土地市场的真正考验,在2023年。
3、过紧日子背景下,新规进一步约束和规范了卖地和举债的行为。未来的地方财政如何过日子?值得高度关注?
2022年,房地产市场的下行,直接引发土地市场的萎缩,令“土地财政”不再具有可持续性。
或许,体系重构和规则改变已经在所难免。对房地产行业带来的直接影响将是:房地产税短期即使不来,但也为期不远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