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商品房,地方政府的选择
根据媒体报道,苏州市政府计划定向“回购”部分新房项目,拟在6个区及4个县市共“回购”约1万套新房。有分析认为,9月苏州商品住宅成交量上升126.88%,说明了计划正在进行中。
1、值得注意的是,媒体用“回购”两个字,是不准确的。房地产项目开发主体是开发商,政府的行为不是“回购”。政府只是购买了部分的商品住宅,用于筹集安置房、保障房、租赁性住房等房源。 2、在2022年这个特殊年份,稳住房地产市场需要真金白银。苏州的“回购”举动,比起其他城市的鼓励团购(例如贵州)要有效得多。“回购”可以认为是地方城市政府稳定房地产市场的终极招数。
要这么做,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第二,城市确实有安置房、保障房、租赁性住房的需求。 ——中心城市的房地产调控,城市政府或平台公司能否掌握一定的房源?是否有利于稳定波动的市场?
——未来城市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可否将其中一部分用于保障类住房的筹集或人才住房的筹集?
——“配建”其实是更好的思路和做法。中心城市需要更多的混合住区,而非阶层分区。
——当前的房地产行业需要“反哺”,需要新的政策驱动和资源驱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