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台房地产税试点和实施的时间表和方案。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
2、明确住宅、商业、写字楼、酒店等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的续期方案和土地出让金补交方案。
3、根据城市住宅库存情况和消化周期,调控土地供应量。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至18个月的,要适当减少供地;18至12个月的,维持供地持平水平;12至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要显著增加并加快供地。
4、盘活二手房市场。取消二手房限售的年限限制,取消二手房政府指导价,适度下调二手房交易税费。
5、中心城市(广州、深圳等)因区施策,针对性采取差别性限购政策,灵活采取人才住房政策,
6、积极推进爆雷房企的债务重组工作。提供专项纾困资金,激活停工项目。
7、鼓励刚需购房和“以旧换新”的改善型购房。适度下调首套房的首付比例和房贷利率。在税费抵扣等方面入手,推进“以旧换新”。
8、对库存量高,去化周期超过24个月的地区,采取全方位的“去库存”措施。
9、出台有关措施,激活非住宅类物业的需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写字楼、商业、公寓、酒店的税费支出和经营成本。
10、 积极推进重点城市的棚户区改造和城市更新,激活市场需求。
11、 研究并制定特殊时期的风险防范机制,建立专项资金,应对潜在的房地产市场风险(如“断供”潮等)。
12、 积极引导舆论,形成“看多”房地产市场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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