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层建筑退潮,土地经营须走新路
赵卓文(广州市同创卓越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总经理)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正式发文,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
文件中,有三点引人关注:
1、从严控制建筑高度。
各地要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层住宅。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人口以下城市严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2、强化公共投资管理。
各地应严格落实政府投资有关规定,一般不得批准使用公共资金投资建设超高层建筑,严格控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严格控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3、实行超高层建筑决策责任终身制。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应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作为重大公共建设项目报城市党委政府审定,实行责任终身追究。
这份文件,内容很具体很严格。从此以后,250米以上的超高层很难再获批准了。
审批程序,主体责任,国资投资受限,还有超高层建设与经营的现实难题,超高层建筑的建设退潮,已成定局。
1、按照最新的规定,未来中国城市中,300万以上人口城市建筑“封顶”250米,300万以下人口城市“封顶”150米,县城“封顶”18层。
盲目生长的超高层,迎来了限制令。
2、值得注意的是:文件中提出,要强化既有超高层建筑安全管理。看来,深圳赛格大厦等超高层出现的问题,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的注意。
3、最新发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白皮书,再次强调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在这样的背景下,超高层建设的“限制”出台后,就不会再放松了。中国城市中的超高层,不会再雨后春笋般出现了。
4、超高层建设退潮后,将带来观念上和操作思路上的改变:
第一,地标不一定是超高层。
以建筑高度或建筑规模定义地标,将成为过去。建筑的艺术感染力和美学价值,将得到进一步的重视。
第二,通过超高层地标来带动区域土地升值的套路,要改变了。
国资投资受到约束,市场行为做超高层又普遍不是盈利项目。未来的土地经营,不能再靠超高层地标和综合体。
脱离“高大上”,切实做好城市配套和公共服务体系,才是土地经营的正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