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房地产新政火速撤回说明了什么?
赵卓文(广州市同创卓越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
这一周,房地产圈内最热点的事件,是南昌房地产新政出台不到48小时,被火速撤回。
3月23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大全市工业经济总量的若干政策措施》等5个行业做大经济总量政策措施的通知,一口气出台了针对5个行业的5份文件。
包括《做大全市工业经济总量的若干政策措施》《做大全市批零住餐行业经济总量的若干政策措施》《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做大全市金融总量的若干政策措施》《做大全市文旅产业经济总量的若干政策措施》等。
5份文件一齐出台,代表着城市政府的急切心情。围绕着“做大经济总量”的核心思想,出台了一系列刺激政策。
《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按计划将于2021年4月20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令人关注的是,《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经媒体报道后,在住建部的过问下,南昌市被省政府约谈。文件被火速撤回。
央视报道,南昌市政府表示,将深刻吸取教训,立即收回文件,并举一反三,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江西省委省政府要求,切实落实房地产调控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好住房突出问题,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1、南昌房地产新政的出台,说明房地产市场分化后,部分二、三线城市的楼市不是过热,而是需要加温。
众所周知,在“过紧日子”的年份,房地产市场贡献的土地出让金、房地产税收以及房地产对上下游产业的带动,对地方城市政府意味着什么。
地方城市政府搞活经济、刺激楼市的心情表露无遗。
2、管理层的要求,非常直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确保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努力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政治站位”四个字非常重要,政策制定者和监管部门,万万不能忘记。
3、回过头来看南昌的房地产新政,在哪几方面“犯规”:
(1) 推进大南昌都市圈居民购房同权进程。大南昌都市圈户籍居民互为享受本地户籍人口购房政策;在大南昌都市圈内等地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互为本地缴纳证明,非本地户籍居民可凭纳税或社保证明按当地购房政策购房。
(2) 人才住房政策。人才购房不受落户、社保和纳税证明限制。A类、B类、C类人才有住房补贴,博士、硕士有额外补贴。
(3) 支持新市民合理住房需求。新落户人员不受落户时限要求,即时享受本地户籍居民购房待遇。
(4) 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对暂时放宽新建商品房住宅预售条件的,其预售资金监管比例由原来的50%、60%,分别调整为20%、30%;由原来需达到项目办理竣工验收合格具备交付使用为止才可申请使用重点监管资金,调整为可根据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分6个节点申请降低重点资金监管比例的方式使用监管资金。
(5) 进一步完善住宅销售限价定价机制。将项目周边二手住房价格纳入新房定价规则参考指标体系;对“非三限房”项目房价的管控,在符合条件下,可申请年度5%以内的价格调整空间。
(6) 保持住宅土地供应市场稳定。自2021年起,每年全市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可转化商品住宅建筑面积总量不得低于上年新建商品住宅销售面积总量。
4、南昌出台的《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堪称2021年最激进的地方房地产新政。
南昌房地产新政“见光死”,说明了四点:
(1) 因城施策,还要提高政治站位。
(2) 人才住房政策已经受到管理层的关注。绝对不能“滥用”。
(3) 利用都市圈做房地产文章,还不是好的时机。
(4) 对开发商各方面监管(包括预售资金监管)的放松,意味着风险。
2021年的房地产市场就是三稳(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只能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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