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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用地供应新规则,公共住房优先
  深圳用地供应新规则,公共住房优先
赵卓文(广州市同创卓越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总经理)
 
5月7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印发了《深圳市落实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用地供应的暂行规定》。
在新的发展时期,深圳住房用地供应的新规定,引起了业界的关注。
 
1、深圳市将住房分为两大类:公共住房和商品房。其中,公共住房包括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三种。
根据深圳住房发展规划,到 2035 年,深圳将新增建设筹集各类住房共 170 万套。具体比例为:市场商品住房 40%,政策性支持住房 40%;公共租赁住房 20%。 按照安排,未来深圳的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总量将占到60%,不少于 100 万套。
 
2、深圳商品住房和三类公共住房套数4∶6的供应结构,如果从用地上严格统筹,将意味着深圳商品房市场将不再是住房供应的“老大”。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重归主导地位。
深圳城市发展41年,在住房建设模式上走了一个轮回。从保障,走到市场,又从市场回归保障。
尽管2020年深圳的保障类住房,和1999年以前的福利性住房,已经是两个概念,两个层次。然而,深圳重归“保障优先”,还是令人感慨。
教科书早就说过,要解决大城市住房供应问题,必须“市场+政府行为”,必须双轨制。
深圳是中国房地产的一个好案例,值得业界好好研究总结。
 
3、深圳的用地供应原则,非常务实。
具体是四条:
(一)政府引导与市场参与相结合;
(二)新增供应与存量盘活相结合;
(三)民生保障与职住平衡相结合;
(四)全市统筹与辖区负责相结合。
深圳的可开发土地资源非常稀缺,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提出“政府引导”(注意:不是“政府主导”)、盘活存量、辖区负责等,具有现实必要性。
 
4、深圳的住房供应规划和用地供应举措,是否将是国内中心城市的风向标?
从方向上看,深圳的今天,或许就是其他中心城市的明天。
当然,每个城市的资源、产业、人口都不同,房地产发展阶段也有差异。深圳的土地资源稀缺,已经失去了可持续发展的空间。
只有看清楚了深圳的问题,其他中心城市才能找到合适自己的发展道路。
 
 
 
 
 
发 布 者:  admin 添 加 时 间:  2020-5-8 点 击 数: 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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