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资产重新配置,正当时 赵卓文(广州市同创卓越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总经理) 一 G20峰会就要开始了。 中美贸易谈判受到全球关注。从目前双方的表态看,分歧很大,短期内似乎无法达成一致。 贸易谈判,注定是一场持久战。 不管两国元首在峰会上谈得如何,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中美双方一定会在贸易问题上达成协议。我们需要默默等待。 达成协议,对双方都有利。互加关税的消耗战,拖得越长,对双方越不利。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二 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公告中,明确了房屋赠与的税收问题。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定义为“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20%。 不过,公告中又重点提到: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这条规定非常重要。 持有物业较多的人士,需要认真学习。 房屋资产重新配置,正当时。 1、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目前仍然免个人所得税。
2、住宅类物业征收房地产税,是大势所趋的事情。
3、将房屋赠与子女,或许是一个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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