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方向
赵卓文(广州市同创卓越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总经理)
一
很多网络传言,最后被证实,都不是空穴来风。
7月26日,网上流传出一份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的内部文件。
这份“内部文件”,关键词有两个,一个是”限售“:
1、暂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在深圳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预售和现售),自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
2.居民个人购买的商品住房(不含安居型商品房),自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之日起3年内禁止转让。
3.个人、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购买的商务公寓(含赠与),自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
第二个关键词,是“摇号销售“:
“对关注度高、房源数量少、预计购房人数较多的预售楼盘,尽可能采用公证摇号方式进行销售等。“
尽管到今天为止,这份文件尚未得到官方的证实。
不过,这份文件,传递出两个重大信息:
1、政府对“炒房”的限制措施将越来越严格。通过炒房来获利的通道和空间将越来越窄。
深圳可能是广东地区,最适合“炒楼”的城市。
改革开放40年,深圳有产权登记的商品住宅才170万套,深圳常住人口中,只有不到三分之一住在商品房里。商品住宅,是深圳真正的稀缺资源。
另外,深圳住宅的换手率,一直稳居广东地区第一。
深圳,一直是炒房者的天堂。
深圳的房地产政策,代表了一个方向:在人口不断增长,产业不断集聚的城市,房地产成为稀缺资源。即使是商品住宅,也不能完全市场化,不能放任市场去自行调节和运作。政府干预措施,将越来越严格。针对炒楼行为的限制,也将越来越多。
二
7月27日,深圳规土委与深圳市法制办联合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深圳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建的处理有了明确方向。
1、性质认定。产业类历史违建既可先确认为非商品性质再转为商品性质,也可一步到位确认为商品性质,公共配套类历史违建仅能确认为非商品性质。
2、可以通过补地价方式来“转正”。生产经营性历史违建需补缴50%的市场评估地价,商业办公类历史违建需补缴全额市场评估地价后方可办理商品性质。
这份文件,是实操性很强的文件。
直面违建问题,先从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入手,既维护了城市发展的基本的底线,又给违章建筑历史问题提供了可行的解决通道。
深圳城市更新的障碍,正一步一步被扫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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