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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租房的三个新动向
 

公租房的三个新动向

赵卓文(广州市同创卓越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

 

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其中值得关注的动向:

1、  公租房以小户型为主,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

2011年全国新 1000万套保障房,光广州就新开工85000套,其中大部分为公租房。

如此巨大建设规模的公租房如何建,标准如何?直到今天才定了一个调:60平方米以内,40平方米为主。

不得不说,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是一个比较好的、普遍适用的标准,但这是一个迟来的标准。

目前国内城市保障房超过半数已经开工,其中不少项目面积偏大,套均90平方米以上的比比皆是。

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意味着全国1000万套保障房,4-5亿平方米建筑面积就够了。广州85000套,最低340万平方米就解决了。倘套均搞到60平方米,就要510万平方米。套均90平方米,就需要765万平方米, 已经超过一手商品房的年销售面积了。

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将令地方政府松一口气。建设压力减少了。土地、资金的安排可以更从容。

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将令保障房和商品房市场泾渭分明。对商品房市场,是个福音。

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也令到地方政府以后想把公租房出售,转为经济适用房或限价房的路径堵死了。公租房,将成为未来城市独特的建筑组团。

2、  公租房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印象中,这是官方文件中,第一次把外来务工人员,列为城市住房保障对象。

这一个改变,非同寻常。

以广州为例,户籍中,被保障户家庭为77177户。今年新开工85000套。意味着广州住房保障工作接近“大功告成”。明年全国计划再开工1000万套保障房,广州若再摊上85000套,就不知道为谁而建了。

外来务工人员,列为城市住房保障对象,是个新课题。广州有数百万“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政府的财力可以承受吗?

下一步,看地方政府如何把握,如何推进。

3、  公租房租金标准由市县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按略低于市场租金的原则合理确定。

公租房租金标准,是个很敏感的问题。既然是“保障”,当然不能按照市场租金标准。按照香港、新加坡等地的做法,按照市场租金的三分一到四分一收取,是比较合理的。

“按略低于市场租金的原则合理确定”,是一个很不明确、含糊不清的说法。

至少暴露了我们国家在住房保障问题的研究上,还相当初级。

2011年已经进入深秋。全国1000万套保障房已经在轰轰烈列地开工,关于保障房建设的各类标准和规则都还没完善。不能不说是个很大的遗憾。

 
发 布 者:  admin 添 加 时 间:  2011-9-29 点 击 数: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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