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富即贵”也要守规则
赵卓文(广州市同创卓越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
今天,广州媒体报道了深圳顶级豪宅“香蜜湖一号”违章改建的事情。报道中,用了一句很令人深思的话:“居住在香蜜湖1号别墅的人非富则贵,这也给查处带来了很大的阻力。”
“非富即贵”的人确实厉害。不久前,广州二沙岛也强拆了个别“非富即贵”的违章改建别墅。违章建筑坚固密实,拆除花了很大工夫,上了好几天报纸头版。
房地产开发商喜欢“非富即贵”,因为这些豪客掏得起钱。物业公司对“非富即贵”又爱又恨,因为这些人,你根本惹不起。就算搞违章改建,也拿他没办法。
深圳号称改革开发的前沿阵地,搞违章建筑也颇领先。官方公开承认,特区内违章建筑超过40%。
我在深圳考察过城中村,发现农民房普遍都是十几层、带电梯,这在别的地方很罕见,明显是有资本介入。在深圳,据说一个黄金周,违章建筑就可以长个五、六层,比开发商建楼还快。
我相信,在全国范围内,“非富即贵”搞违章改建,绝对不是个别案例。
目前的房地产法规中,违法成本标准太低!“非富即贵”的人士,就算被依法查办,付出的代价也不高。更不用说,目前的潜规则是:“非富即贵”更容易躲避制裁。
要让“非富即贵”的人守规则,我们的规则首先要够威力。
前几天,在广州讨论“广州房地产交易监管办法”时,我专门发言,指出“罚3—10万”这样的违法成本确实太低了。
“非富即贵”在法制完善的地方,干不了坏事。在规则不完善的地方,就会不断钻空子。在稳定压倒一切的今天,“非富即贵”的某些行为已成为社会矛盾的一个源头。
人之初,性本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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