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新政刺激楼市
普通住房标准放宽,降低住房交易税收负担,加大住房消费信贷
本报讯 近日,北京市11个相关政府部门联手出台《关于促进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旨在解决好涉及民生的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北京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税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中国人民银行北京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
根据新出台的意见,北京市将以解决居民各类基本的住房需求为核心,在加大住房保障力度,落实和完善促进合理住房消费的财税、信贷政策,调整和优化住房供应结构,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住房供需双向调节,建立和完善分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统筹解决好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和市民基本的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据介绍,北京市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新政策包括:贯彻中央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方针,落实有关政策措施,降低住房交易税收负担、调整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标准,加大住房消费信贷,特别是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鼓励居民合理的住房消费,活跃市场交易。
此外,北京市将加大政策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在施的530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和限价房建设,落实今年800万平方米建设任务,明年计划新开工政策性住房850万平方米。同时积极推动保障性住房、限价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开发贷款试点,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新华
新政解读
普通住房认定
●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
●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
●实际成交价低于同区域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调整为“三环以内总价人民币215万元/套、三环至四环之间175万元/套、四环至五环之间165万元/套、五环以外100万元/套”。
优惠政策
●购买5年以内的普通住宅,出售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5年内的非普通住宅在出售时,需按总价款的1%缴纳土地增值税;
●购买非普通住房5年以上,如果转手交易,将按其售房收入与当初购房价款的差额,征收5.5%的营业税。普通住房则不征收。
●财政部对普通住房优惠政策: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本文摘自《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