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广州市关于推进低效楼宇更新提升的实施意见》。
《意见》共分5部分,总共16条。
文件的出台,意味着广州低效楼宇更新进入系统化、精细化推进的新阶段。该政策旨在盘活存量空间,降低空置率,推动城市发展从增量扩张向存量提质转变。
1、适用对象
适用于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上,有合法权源证明,以办公、商业服务业等功能为主的既有非居住建筑。集体土地上权属清晰、合法合规的商办类物业,可参照执行。
2、支持功能转换与临时利用
对于房屋所有权登记超过5年、符合一定条件的低效楼宇,支持其功能转换或临时利用为以下业态:科技创新、研发设计、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支持方向)、养老、医疗健康、酒店、文娱。
设立最长15年(含延期)的使用过渡期及后续有偿使用路径。在保障安全前提下,允许建筑间距、退线、密度、日照、绿地率、停车位等指标按改造后不低于现状水平控制。
3、简化审批与规划管理
一站式联审联验:由区政府组织多部门联合审查、公示,完工后联合验收。
简易工程备案制:对符合条件的简易装饰工程实行备案管理,大幅简化手续。
不计容积率:增设必要的消防楼梯、连廊、无障碍设施、电梯、停车(含电动自行车)充电等配套设施用房,可按规定不计入容积率。
消防创新:针对无法完全满足现行消防标准的项目,编制防火安全保障方案,经审批后可作为投入使用依据。
产权难题解决:因历史原因导致产权登记或用途不一致的,可由区政府指定部门出具场地使用证明办理登记。
4、资金支持与国企示范
资金优先支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优先支持纳入年度计划的项目。
国企租赁延长:加快推进国企自有物业更新,支持延长租赁期限至最长20年。
绿色改造补助:实施绿色低碳改造,非政府物业大型公共建筑若综合节能率达到规定标准(2万平米以上≥10%,以下≥15%),可申请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发展资金补助。
5、更新模式与运营导向
支持多元主体参与更新。
鼓励物业权利人及其委托方作为实施主体,开展更新提升工作。支持通过产权收购、产权置换、权益入股、租赁托管、合作经营等市场化方式归集物业权益,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参与更新改造与运营服务,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
“楼宇—街区—商圈”联动
不仅关注单体楼宇,更强调片区联动。鼓励开放楼宇底层及附属空间,支持商业外摆、休闲活动及夜间经济发展,整体提升街区活力。
打造特色楼宇品牌
引导楼宇聚焦特色化、品质化发展,引入知名品牌、首店、旗舰店、体验中心,打造体验式、沉浸式消费场景,塑造主题鲜明的特色楼宇IP。
数字化与专业化运营
构建数字化信息共享机制,依托楼宇台账实现全周期管理。鼓励引入高水平专业运营机构,提供绿色运维、智慧管理等现代化服务,并拓展高品质增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