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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刺激住房消费,推出“以旧换新”,是有效的举措。
日前,山东省推出了《关于住房“以旧换新”的指导意见》,六大项,15条举措,大力鼓励“以旧换新”。
一是丰富“换新”模式,提出“卖旧换新”“收旧换新”“拆旧换新”三种模式。
支持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帮卖”服务并引入“兜底收购”机制;鼓励各类主体市场化收购二手房;在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前提下,探索城镇老旧住房原拆原建更新路径,新增公共设施不计容积率。
二是拓宽旧房处置途径,促进资源盘活。
鼓励对旧房进行“微改造+功能升级”,提升其市场竞争力;支持将收购的旧房改造用于租赁住房,探索“收储+托管”等运营模式。
三是多措并举降低换房成本。
鼓励各市对“以旧换新”居民发放购房补贴;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在依法依规前提下提供优惠。
四是强化金融支持,缓解资金压力。
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专项金融产品,推广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和经营性物业贷款;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并允许符合条件的“以旧换新”购房者核减一次公积金贷款次数。
五是优化交易流程与服务,改善群众体验。
完善旧房评估机制,推行多元化评估方式;优化登记服务和网签备案流程,推广“一站式”服务,允许先定新房、待旧房过户后再办新房网签,方便群众享受优惠。
六是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强调对“以旧换新”交易资金实施封闭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
1、山东推出的住房“以旧换新”新政,是迄今为止地方上力度最大的鼓励“以旧换新”政策了。
牵头部门是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包括了发改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等部门。
2、提出了“卖旧换新”“收旧换新”“拆旧换新”三种模式。特别是结合了城市更新,定义了“拆旧换新”。
3、金融支持力度空前。
(1)鼓励各市对“以旧换新”居民发放购房补贴;
(2)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在依法依规前提下提供优;
(3) 允许符合条件的“以旧换新”购房者核减一次公积金贷款次数。
4、政策鼓励支持将收购的旧房改造用于租赁住房,探索“收储+托管”等运营模式。鼓励对旧房进行“微改造+功能升级”。
激活存量住房市场,全力推动“以旧换新”,山东正在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