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
日前,自然资源部和财政部发出《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4〕52号)。
1、文件明确:各地要优先将处置存量闲置土地清单中的地块纳入土地储备计划,确有需求的新增土地储备项目也应纳入土地储备计划。存量闲置土地包括,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房地产用地,以及其他符合收回收购条件的土地。2024年11月7日之后供应的土地不列入存量闲置土地范围。
2、申请发行专项债券的土地储备项目须纳入土地储备计划,并在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有对应的标识码。各地要优先将处置存量闲置土地清单中的地块纳入土地储备计划,
3、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组织谋划土地储备项目,优先选择成熟度高、操作性强、预期效益显著、风险低的项目,编制并审核项目实施方案,
4、用于土地储备的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应当严格对应到项目。省级财政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土地储备项目实施情况及专项债券使用情况的监管、抽查。
《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的发出,意味着2025年土地市场有了全新的运作。
2021-2024年出让的,市场上的存量闲置土地,有了新的出路。
截止2月中旬,广东已有广州、珠海、中山等15个城市推行了专项债收储土地,累计公示收储土地174宗,收储土地规模736.59万㎡,拟收储金额达到359亿元。
政府土地储备的专项债券的发行和使用,将令2025年广东土地市场发生重大改变。
推动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的举措,还将陆续到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