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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颁布,机遇与挑战并存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颁布,机遇与挑战并存

 

3月30日,《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正式颁布。这是全国首部城中村改造专项地方性法规,迅速成为业界的热点。其中有四点特别令人关注。

1、明确了城中村的定义和城中村改造范围。

城中村,是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失去或者基本失去耕地,实行村民自治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建成区域,以及集体土地已征为国有、已完成撤村改制,但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及原村民保留使用的低效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成区域。


2、明确了广州城中村的改造原则:“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规划先行、依法征收,公众参与、共建共治。”

在广州实施了多年的城中村改造的土地开发一二级联动、市场主体参与合作改造的模式,将转换成“依法征收、净地出让”的改造模式。

城中村改造的融资地块(含居住用地)旧出让方式,将成为历史。


3、城中村改造启动的条件:

《条例》明确,拆除新建类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之前,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改造意愿征询,经改造项目所在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和三分之二以上十八周岁以上村民同意后,纳入城中村改造年度计划并启动改造。


4、明确了改造方式和工作流程,细化核心工作要求。

未来广州城中村改造方式为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此前的提法,是全面改造、微改造和混合改造)。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件》的颁布,机遇与挑战并存。

1、城中村改造立法推进,规范相关行为,确实非常有必要。

城中村改造,已经被列为2024年全国建设的三大工程之一。从城中村的定义,城中村的改造模式,融资方式,到城中村的改造流程,都需要规范。

《广州城中村改造条例》的颁布,属于先行一步的积极举措,将有利于推动广州城中村改造平稳健康发展,有效化解风险。


2、当前值得重视的问题和挑战有两点:

第一,房地产市场处于下行阶段,城中村改造的融资面临挑战。

第二,政府主导,净地出让的模式,降低了城中村改造市场化水平。能否持续发展,有待观察。


3、城中村改造,需要有国家级的规范和标准。

就如同广州城中村改造,以前叫“全面改造”和“微改造”,并且已经深入人心。这次改为“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

换个名字,其实并不难。难的是城中村改造,能让被改造者获得合理的补偿。城市和房地产发展有着更好的发展空间。

 
发 布 者:  admin 添 加 时 间:  2024-4-8 点 击 数: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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