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房地产开发商不能做的四件事
赵卓文(广州市同创卓越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
中国的房地产发展的40年,是游戏规则不断完善的40年。
伴随着法规政策的不断完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有一个清醒而准确的自我认识。
以前能干的事情,或许,现在已经不能干了。
现在能干的事情,或许,明天就不能干了。
2019年,开发商有4件事情不能做:
1、涉及生态环保问题的项目,不能做。
2019年各地在生态环保的管制在加强。在海南省,已经有多个龙头房企的项目,因为涉及环保问题,被罚款或暂停销售。
生态环保这条红线,能不碰就不要碰。
2、“改规划”、“改出让条件”的项目,不能做。
有的项目,按照原来土地出让条件,有很多限制,需要“改规划”或“改条件”,在经济上才成立。
这类项目的操作空间已经不大。开发商不要过度沉迷于以往的“成功”。
3、“高开低走”的销售价格策略,不能做。
在“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背景下,越卖越便宜的开发商项目,只能是走进死胡同。
地方政府不喜欢,买了楼的业主不喜欢,同行不喜欢。
4、长周期的经营性项目,不能做。
在2019年做项目,最大的风险是未来的不确定性。
长周期的经营性项目,蕴藏着巨大的风险。
做开发项目 ,不要做成重资产。
如果可以“短平快”,切莫做成长期经营。
学习放弃项目,是2019年房地产开发商的新体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