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惠及个人出租住房,房地产行业总体税费终究还要降
赵卓文(广州市同创卓越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19年,国家大力推行减税降费。从个税扣减到小微企业税收政策优惠,举措不断出台,主要的方向是让大众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让小微企业保持活力。
房地产行业的税费过重,一直是突出的问题。
这么多年来,由于地价和房价的持续上升,让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环节税费过重的问题,一直被掩盖。
在2019年国家推行的减税和降费的背景下,出租房屋的税费,终于出现了松动。
北京、上海、广州等地,从1月开始,下调了个人出租住房的综合税率。其中,北京下调力度最大,个人出租住房税减半,月租金10万以下按2.5%征收。月租金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按照综合税率4%征收。
上海个人出租住房,月租金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按照3.5%的税率征税;月租金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按照5%的税率征税。
广州个人出租住宅,月租金收入在2千~3万元的,按综合税率4%收税;月租金收入在3万~10万元的,按综合税率4.295%收税;月租金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按综合税率5.91%收税。(广州的综合税费大约降低了三分之一)。
1、各地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综合税率调整的力度不一,但总体方向是降低了出租住房的综合税率。北上广地区带头降低相关税费,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既有利于启动住房租赁市场,同时也通过降低税费,让更多的个人出租物业进入监管体系,有利于未来的统一管理。
2、这一轮的税费下调,主要是针对个人出租住房。对于个人出租的商业、办公类物业,目前的调整幅度较少。管理层为防止资金过度流向房地产业,在政策制定上非常审慎。
3、房地产开发环节和房屋交易环节的税费,目前仍然维持在高位。2019年要激活房地产市场需求和盘活存量物业,降低税费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
从发展趋势看,中国房地产的开发和交易环节,不可能长期维持如此高的税费。税费下调,也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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